7月9日,宜春市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宜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市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指挥长刘方全出席并通报总体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凯军,市市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海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游犁回答记者提问。10余家省市媒体参加发布会。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宜春市共办理涉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5起,行政拘留21人,办理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7人;已查处违法违规生产、批发企业26家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8家次,罚款18.205万元,吊销经营许可证2个,收缴烟花爆竹467箱。
宜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市长亲自挂帅,并在公安机关设立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专班,围绕“坚决把宜春烟花爆竹行业全面规范好、管理好”“坚决阻断外省、外地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外溢风险”“坚决打击整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活动”工作重点,全面组织、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层级负责,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要求全面开展了“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各司其职,紧扣生产、经营、销售、运输、燃放各个环节,检查、排查、整改工作一体推进。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乡镇214个,传统生产村组1640个,出租房屋2420家,老旧房屋、闲置厂房、养殖场等可疑场所7017处;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09家次,批发、经营企业93家次,零售网点1527个次,危货运输企业44家次,运输车辆3167辆次,发现隐患1285处,整改隐患1036处。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地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活动严打严治,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了入宜通道“零点”查缉行动、城乡街(路)面查缉行动,同时开展了以查隐患为重点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和零售点专项检查行动,梳理出10批次线索交办下发,确保隐患清仓见底,做到监督管理全闭环。
市应急管理局制订《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整治“三超一改”、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三无”产品和“下店上宅”等突出问题。
宜春市市监局突出工作重点,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常规手段,加强对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并将对近三年抽检工作中,有2次抽检不合格报告书的企业进行集中约谈。
市交通运输局充分利用运输企业平台、政府监管平台、第三方监测平台及主动安全智能预警监控设备,对驾驶员违规报警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针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突出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部门以高速出口、毗邻交界乡镇为重点,常态化开展路警联合执法,此类违法问题呈现断崖式下降。
行动期间,各地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媒体报道、播放宣传警示教育片、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展示标语等方式,深入社区、村居、企业小区等场所,不间断宣传非法烟花爆竹典型案件、惨痛教训以及调查处理、追责问责结果,让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家喻户晓、人人支持。
同时,指挥部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发布举报奖励政策,广泛动员群众监督举报涉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运输、燃放行为,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营造全民参与“打非治违”的良好氛围。此外,市应急管理局还推动了建立企业内部“打非治违”监督管控机制,进一步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前,全市各地已张贴《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51230张;向危货运输驾驶员及家属推送安全宣传短信2531条;兑现举报奖励资金2.1万元。
来源:宜春公安
编辑:白松元